0.00存放地深圳陽光酒店標的現(xiàn)狀1、轉讓標的以實物現(xiàn)狀為準,詳見《報廢資產(chǎn)清單》。2、兩臺觀光電梯(編號:P7、P8)及其配套配件已使用20年,電梯馬達已燒毀,無法找到配件維修,無法通過年審,做報廢處理。評估情況評估價(元)評估基準日評估機構轉讓底價(元)132,490.00轉讓方情況基本情況轉出 查看詳情>>
局《關于陸豐市南塘陽光酒店建設用地繳交地價差的函》文件,按程序辦理改變土地使用條件手續(xù),按規(guī)定標準繳交地價差。 二、公示期:2021年01月15日 至 2021年01月21日 三、 意見反饋方式: 在公示時限內,任何單位、組織和個人對本公示所列內容有異議的,請以書面方式提出。 四、 聯(lián)系方 查看詳情>>